自2月2026日起,客户在同一电子货币发行机构(EME)名下的所有账户余额合计最高可达4百万FCFA,此前限额为2百万FCFA。 此外,其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上限现调整为15百万FCFA,此前为10百万FCFA。
西非国家中央银行(BCEAO)已在其第20号指令中作出上述决定。 该决定于8月2026日发布,旨在修订关于西非货币联盟(UMOA)成员国电子货币发行机构(EME)经营活动条件及方式的第008-05-2015号指令(该指令发布于21月2015日)。
另见 - BCEAO将其主要基准利率维持在3%水平
根据该文件,任何突破上述上限的申请均须提交至中央银行以获得事先批准。 中央银行将特别关注交易监控、风险管理以及强化控制措施。
担任电子货币分销商或受理方的专业机构不受此限。
强化储备
关于客户存款,中央银行亦实施了新的规定。 移动支付发行机构现须将此类资金仅存放于银行账户、小额信贷机构或政府证券及上市证券中。
为确保客户能够随时提取资金,流通资金中至少有65%的比例必须留存于可即时支取的银行账户中。 此外,这些储备金需按其购入价格与当前市场价值中的较低者进行入账处理。
根据BCEAO的说法,这些决策旨在调整金融行业的监管框架,以更好地规范相关机构的风险管理和流动性水平。
Anselme Akéko
发布于09/10/26 16:34
编辑部
